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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对“网吧”安全管理有什么制度?

发布日期:[10-04-07 10:00:29] 点击次数:[]

公安机关对“网吧”安全管理有什么制度?

(一)依据: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》。

(二)程序:各经营性接入单位发展“网吧”时,应与“网吧”经营者签订管理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,到所在州、市级电信行业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备案,经州、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安全审核,并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。

申请经营“网吧”时应具备下列条件:
①营业场地安全可靠、安全设施齐全;
②具有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和技术人员;
③有健全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
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,并经公安机关安全培训;
⑤有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;
⑥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其它有关规定。

(三)时限:州、市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应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(核)批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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